第4版:廉江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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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近年来,我市气候异常,雷电灾害频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 【1999】21号)以及 《湛江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湛府【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廉江市气象局依法委托廉江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对全市所有防雷装置进行年度安全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全市所有加油(气)站、油(气)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 2、各工矿企业厂房、烟囱、仓储库房及露天生产设施的防雷装置及其生产控制系统的防雷装置; 3、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电视、通信基站、机房等设施的防直击雷、防感应雷装置; 4、学校、医院、宾馆、车站、商场、影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防雷装置; 5、各单位办公楼、各类住宅小区、私人住宅楼的防雷装置以及其它按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 二、检测申报时间: 公告之日起,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向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申报检测,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接受申报后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测。 三、法律责任: 防雷装置的年度安全检测,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检测措施,各单位应主动申报,并积极配合。经检测存在的雷击事故隐患时,应按照防雷检测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排除雷击隐患,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安全。如拒绝检测,或检测后拒绝整改的,将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因雷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申报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0759-6689365 市防雷设施检测所:0759-6686856 特此公告 廉江市气象局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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